民俗活动引火灾!北京拘留3人!

日期:03-31 来源:未知

 据“中国消防”公众号消息,清明节将近,民间有烧纸燃香的习俗。然而,春季风干物燥,祭祀用火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严重后果。3月29日,北京通州一地连发两起因祭祀引发的火灾,3人被拘留。


  01

  3月29日上午10时许

  在北京市通州区群芳南街路边草坪处

  刘某携带纸钱、香烟等用品

  祭拜亲人

  在点燃祭扫用品后

  大风将燃烧的纸钱吹至杂草丛中

  引发火灾



  02

  3月29日11时许

  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

  皇木厂村南侧树林内

  王某1、王某2

  以点燃纸钱的方式

  进行祭祀活动

  引发火灾


  处罚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,上述三人均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  阿消普法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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